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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协议
用户协议

一、协议总则:

本协议适用“琴岛邦博拍卖”拍卖平台;

本协议由“琴岛邦博拍卖”拍卖平台与注册用户共同缔结,具有合同效力;

“琴岛邦博拍卖”拍卖网络平台中所展示的拍品及相关拍品拍卖公告,均是由青岛邦博拍卖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并持有签署的相关委托协议的合法合规拍品,并按国家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发布拍卖公告;

拍卖结束后“琴岛邦博拍卖”拍卖平台确保对未成交“用户”保证金原路退回;确保成交价款到达与之相关的拍品账户;

本协议中协议双方合称协议方,“琴岛邦博拍卖”在协议中亦称为“网络平台”或“本平台”,注册用户亦称“用户”。

二、 协议内容及签署

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本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平台用户应当在使用本平台服务之前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只要用户使用本平台服务,则本协议即对用户产生约束。

3.用户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4.本平台有权根据需要持续的制订、修改本协议及各类规则,并以消息推送的方式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用户。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您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的话,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三、注册用户

1、用户在使用本服务前需要注册一个“琴岛邦博拍卖”账号。“琴岛邦博拍卖”账号应当使用手机号码绑定注册,请用户使用尚未与“琴岛邦博拍卖”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以及未被“琴岛邦博拍卖”根据本协议封禁的手机号码注册“琴岛邦博拍卖”账号。“琴岛邦博拍卖”可以根据用户需求或产品需要对账号注册和绑定的方式进行变更,而无须事先通知用户。

2、用户注册时应当授权“琴岛邦博拍卖”公开及使用其个人信息方可成功注册“琴岛邦博拍卖”账号。故用户完成注册即表明用户同意“琴岛邦博拍卖”提取、公开及使用用户的信息。

3、鉴于“琴岛邦博拍卖”账号的绑定注册方式,您同意“琴岛邦博拍卖”在注册时将允许您的手机号码及手机设备识别码等信息用于注册。

4、在用户注册及使用本服务时,“琴岛邦博拍卖”需要搜集能识别用户身份的个人信息以便“琴岛邦博拍卖”可以在必要时联系用户,或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使用体验。“琴岛邦博拍卖”拍卖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姓名、地址;“琴岛邦博拍卖”同意对这些信息的使用将受限于用户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约束。

1. 用户资料:

      ●不得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法规;

      ● 不得包含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下可能视为被禁止或可能被禁止的任何内容;

      ●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或其他专有权利或隐私权;

      ●不得具有欺诈性、虚假、不准确或具误导性;

      ●不得有诽谤性、商业诽谤性、非法威胁性或非法骚扰性;

      ●不得有淫秽性或包含色情的内容;

      ●不得包含可能破坏、改变、删除、不利影响、秘密截取、未经授权而接触或征用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      

2. 用户个人隐私信息保护

1、如果“琴岛邦博拍卖”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琴岛邦博拍卖”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资料、发贴记录进行审查、删除,并视情节轻重对违规账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账号封禁 、设备封禁 、功能封禁 的处罚,且通知用户处理结果。

2、因违反用户协议被封禁的用户,可以自行与“琴岛邦博拍卖”联系。其中,被实施功能封禁的用户会在封禁期届满后自动恢复被封禁功能。被封禁用户可提交申诉,“琴岛邦博拍卖”将对申诉进行审查,并自行合理判断决定是否变更处罚措施。

3、用户理解并同意,“琴岛邦博拍卖”有权依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法违规的任何用户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等,用户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用户理解并同意,因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户应当赔偿“琴岛邦博拍卖”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

三、用户发布内容规范

1、本条所述内容是指用户使用“琴岛邦博拍卖”的过程中所制作、上载、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账号头像、名称、用户说明等注册信息及认证资料,或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图文等发送、回复或自动回复消息和相关链接页面,以及其他使用账号或本服务所产生的内容。

2、用户不得利用“琴岛邦博拍卖”账号或本服务制作、上载、复制、发布、传播如下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3、用户不得利用“琴岛邦博拍卖”账号或本服务制作、上载、复制、发布、传播如下干扰“琴岛邦博拍卖”拍卖正常运营,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1) 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

(2) 含有辱骂、恐吓、威胁内容的;

(3) 含有骚扰、垃圾广告、恶意信息、诱骗信息的;

(4)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5)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6) 含有其他干扰本服务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四、服务内容

1. 本平台服务的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本平台可根据用户反馈,酌情决定变更部分服务内容。

2. 本平台仅提供网络拍卖相关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摄像头、摄像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五、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 鉴于互联网服务的特殊性,本平台保留单方面对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变更、暂停、限制、终止或撤销的权利,用户需承担此风险。

2. 本平台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服务的网络(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本平台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尽可能事前在合理时间内通过推送消息的形式进行通知。

3.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本平台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  用户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六、平台使用要求

1. 用户应充分了解网络平台使用的风险。

2. 用户申请注册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或注册页面的提示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注册资料,以使之真实、及时,完整和准确。如有合理理由怀疑用户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本平台有权向用户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并有权直接做出删除相应资料的处理,直至终止提供部分或全部平台服务。本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和支出。

注册用户应当准确填写并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联系方式,以便本平台与用户进行有效联系。因通过这些联系方式无法与用户取得联系,导致其他用户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产生任何损失或增加费用的,该损失或费用完全由该用户独自承担。

3.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帐号的使用权。该使用权不得赠与、借用、租用或转让,否则本平台有权收回该用户帐号。用户应妥善保管帐号及密码,如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平台,要求中止相关服务。本平台在合理时间内采取行动。本平台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因用户的保管疏忽等非本平台原因  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注册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遵守所有与本平台服务有关的协议规则;

3)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本平台的服务;

4)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

5)不发布国家禁止销售的或限制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信息(除非取得合法且足够的许可),不发布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发布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本平台认为不适合在本平台上拍卖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发布其它涉嫌违法或违反本协议及各类规则的信息;

6)不对本平台上的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本平台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在本平台上展示的资料;

7)不得利用本平台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8)不得利用本平台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9)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及其他专有权利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

5. 如果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本平台或其授权代表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发布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本平台服务的权利等)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6. 如发生以下情形,本平台可能限制用户使用服务、向用户发出有关行为的警告、暂时中止、无限期地中止或终止用户资格及拒绝提供服务:

    1)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纳入本协议的文件;

    2)本平台无法核证或验证用户向本平台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

3)经本平台鉴定,用户行为可能对本平台其他用户或本平台造成损害。

7. 本平台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做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继续使用本平台网络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声明、通知、警示的内容。

七、知识产权

1. 本平台提供的服务中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这些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私人和非商业用途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内。

2. 本平台为提供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像、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帮助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软件的著作权人许可,拍卖企业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

八、免责声明

1. 本平台以“按现状”的方式提供服务,而不带有任何保证或条件。此外,由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本平台不就持续地、不受影响地或安全地接触本平台服务作出担保。同时,本平台也不对平台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且本平台的运营可能受本平台无法控制的多种外部因素影响。

2. 作为中立的平台提供方,不以任何方式介入任何纠纷或者侵权纠纷。任何用户必须豁免本平台运营方的诉讼责任和义务方可使用本平台,否则,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

3.本平台仅作为交易地点,不对参与方的注册数据的真实性及其履行其协议中各项义务的能力作出担保。

4. 除特别声明由平台提供外,本平台上资料均由用户自行上传,由用户承担全部责任。本平台不就由上述资料产生或在传送或递交全部或部分资料过程中产生的延误、不准确、错误和遗漏或从中产生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害赔偿,以任何形式,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5. 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或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本平台没有义务对所有用户参与人的注册数据、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

1) 本平台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参与人及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违法或违约情形;

2) 本平台有合理的理由认为用户及其他参与人在本平台的行为涉嫌违法或不当。

6.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平台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使用本平台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本平台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平台不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服务不会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8. 本平台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本平台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平台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本平台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就因本平台的技术、服务或本协议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利润损失或任何特别、间接或后果性的损害(无论以何种方式产生,包括疏忽)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同意对其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单独承担责任。用户同意本平台对本平台用户行为的合法性不承担责任。

九、补偿

就任何第三方提出的,由于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纳入本协议的条款和规则或用户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用户侵犯第三方的权利而产生或引起的每一种类和性质的任何索赔、要求、诉讼、损失和损害(实际、特别及后果性的),无论是已知或未知的,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户同意就此对本平台进行补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十、违约赔偿

1.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本平台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本平台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2. 本平台未就用户或其他方的违约采取行动并不等于本平台放弃就随后或类似的违约采取行动的权利。

十一、通知送达

1. 除非另行明示载明,通知应发布到本平台的“通知公告”栏,或以一般挂号信形式或以传真形式或以发往用户在注册过程中向本平台提供的电邮、或用户作出相关更新的地址的方式发出。

2. 任何通知应视为于以下时间送达:

1)通知如发布到平台上,则以通知发布时间为送达时间

2)如通过电邮发送,则电邮发送后24个小时为送达时间,但发送方被告知电邮地址无效的例外;

3)如以信件发送,则投邮之日后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时间

4)如通过传真发送,则传真发出的该个工作日(只要发送人收到载明以上传真号码、发送页数和发送日期的确认报告)为送达时间。

就本款而言,“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或公众假期以外的日期。

十二、法律管辖

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平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 其他规定

1.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2. 本协议标题仅为参考之用,在任何方面均不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的范围或限度。

3. 用户同意,本平台对本协议有最终解释权。

 

十四、附则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网络台可能会出现一定的不稳定因素,对于可能出现的系统不稳定现象,用户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系统不稳定情况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本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营业执照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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