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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须知
拍卖须知

一、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规制定,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

二、本拍卖公司的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它的一切活动都具备法律效力。

三、竞买人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提交有关文件,签订竞买合同,缴纳保证金,方能入场参加竞买。

四、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咨询、看样时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并实地查看。一旦进入拍卖会现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五、本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印刷资料、成交确认书等)所作的介绍及说明性文字,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

六、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

七、竞买过程中,竞买人一定要认真严肃地进行竞买,一经竞价,不得反悔,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按《竞买合同书》规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和佣金。如过期按违约处理,即已付保证金、佣金及成交价款不予退还,并承担法律责任。

九、拍卖成交后,需办理产权过户的标的,由买受人凭本拍卖公司和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权属转移手续并支付在过户当中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及相关费用。

十、本次拍卖会中未成交者支付的保证金,于拍卖会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一、竞买人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我公司不提供送货服务,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拍卖人所在地提取标的,或联系拍卖人,拍卖人将标的物以物流快递形式送达给买受人(德邦、顺丰等)邮费到付(按拍卖成交价进行快递物流保价),在快递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买受人自行与快递物流公司解决。

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买家需开具发票,发票中的购买方名称须与本人名称一致,且应于结清拍品款当月内联系青岛邦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发票开具事宜。请买家务必提供正确开票信息。如有疑问请咨询:0532-88899966 或联系微信在线客服

*自订单生成后请您按提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付款,若未按时付款将扣除保证金并依据拍卖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